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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推PV-ESCO計畫 加速達成陽光屋頂百萬座

發布日期:2012-01-16

為達成國家節能減碳總目標並帶動低碳經濟發展,經濟部推廣太陽光電採用ESCO模式增加設置規模,以加速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此外,為推動我國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101年規劃推動100家政府機關學校導入「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計畫,以達成節能減碳、綠色經濟及低碳生活三贏目標。

能源局表示,為減少民眾以往設置太陽光電(PV)需負擔全額設置費用,並擴大設置容量,能源局亦規劃引入能源技術服務業精神,推動PV-ESCO模式,由能源技術服務業者或承作PV-ESCO之系統商業者向民眾租賃建物空間(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及申辦融資,並負責營運與維護,民眾則無須負擔設置成本,並可取得租金收入。於屋頂租賃期滿後,系統所有權歸民眾,民眾並取得後續售電收入。此PV-ESCO模式,可藉由業者整批進行貸款,簡化國內融資流程使民眾與業者積極參與,拓展系統普及設置。

能源局進一步指出PV-ESCO模式,規劃以民眾無負擔之方式推動,PV-ESCO公司大量系統設置,達到經濟規模後可降低設置成本,相關做法已積極洽銀行業者及金融機構協商,執行模式確認後,將進一步公布。

能源局表示,能源技術服務業(ESCOs) 為提供節能診斷、改善方案評估、改善設計、工程施工、監造管理、改善資金籌措財務規劃及投資回收保證等之整合性(total solution)技術服務事業,以績效保證契約保證節能效益,並由節能效益中收取一定比率的報酬,兼具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與分享節能效益之精神。

為進一步推動節能績效保證專案,能源局規劃於101年就具專案執行潛力之160家行政機關、醫院、大專院校、展覽館及高中職等5類型單位,進行先期耗能診斷及評估,並遴選出最具執行效益之100家單位,採以節能效益分期給付完整節能改善服務費用方式導入並示範執行節能績效保證專案,改善完成後預計每年可節省約8,046 萬度電,可強化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工作,並預估創造新臺幣13.2億元之節能市場需求,帶動產業發展新契機。

能源局表示,自95年起以補助改善經費1/3方式辦理「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動計畫」,95-99年共補助縣市政府、醫院、學校、公部門業務機關及低碳社區等52單位,改善項目包括空調系統、照明燈具、熱水供應系統及能源監控管理系統等,隨個案節能改善項目不同,平均節約率超過40%,共計節省用電度數2,073萬度/年、節省油當量6,781 kloe/年、減碳量1.7萬噸CO2/年,回收年限約5-11年間,具有相當之成效。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王副局長運銘
電話:02-2773-4729           

電子郵件:ymwang@moeaboe.gov.tw
行動電話:0910216359

技術諮詢聯絡人:羅科長蕙琪
電話:02-27757716

電子郵件:hclo@moeaboe.gov.tw
行動電話:0910-0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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